河南正瑞地质矿产鉴定有限公司司法鉴定程序
一、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一)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受理司法鉴定委托。
(二)委托人应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资料,并对鉴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只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予以受理并即时做出受理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 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
(四)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二、司法鉴定的实施
(五)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即指定合格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六)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 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
(七)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 进行咨询。
(八)司法鉴定机构自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九)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终止鉴定,书面通知委托人并退还鉴定资料:
1.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不完整、不充分、不真实或取得方式不合法,
不能或者拒绝补充符合要求的鉴定资料;
2.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委托人不履行司法鉴定协议书规定义务或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
4.不可抗力或委托人主动要求终止鉴定或拒绝支付鉴定费用。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可进行补充鉴定:
原鉴定事项有遗漏或委托人就原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资料。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十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十二)司法鉴定完成后,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复核意见由复核人员签名 存入鉴定档案。
三、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十三)司法鉴定意见书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立卷存档;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可以进 行补正,但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原意。
四、出庭作证
(十五)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河南正瑞地质矿产鉴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